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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工商局13613万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发布时间:2017-05-15    来源:清远信用网    字体:[ ]

清城区工商局13613万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截至2017年4月,清城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为13613户,占全区市场主体总数的23.41%。其中因未年报公示被列入的市场主体12425户,占21.37%;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联系的市场主体1100户,占1.89%;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82户,占0.14;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的企业8户。

    清城区工商局将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推荐和认定“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推荐 “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办理登记业务及银行业务等方面受到限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正逐步形成。

     截至2016年4月15日,累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956户,其中因补报年报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814户,占比85.15%;因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64户,占比6.69%;因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6户,占比0.63%;因纠正虚假公示信息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72户,占比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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