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设为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动态

清城区2017年“诚信电商企业”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01    来源:清远信用网    字体:[ ]

清城区2017年“诚信电商企业”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两建”办《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2017年“诚信电商宣传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区两建办﹝2017﹞30号)文件指示,为推动清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电商企业诚信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商业道德风尚,决定在清城区电商企业中开展“诚信电商企业”评选活动。根据活动要求及清城区实际,制定本组织方案。

一、 活动目标

立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本,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为重点,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为着力点,大力选树宣传一批消费者满意、严格守法、诚实守信、管理科学、服务周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断开拓创新的“诚信电子商务企业”,在清城区电商企业中树立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氛围,推动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1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清城区“两建”办、清城区发改局、清城区工商局

承办单位:清远市金创电商产业园

执行单位:清远市清城区电子商务协会

四、奖项设置

清城区诚信电商企业示范单位(20家)

五、活动安排

(一)申报阶段(2017年8月7日至9月30日)。申报形式为企业自我申报或区电子商务协会推荐申报。被推荐企业或申报企业必须填写《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全部材料装订成册后报清城区电子商务协会,如由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的,推荐部门需在《申报表》加盖公章。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二)初审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清城区电子商务协会对候选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进行现场调研,依据审核情况和评选条件,进行初审,提出候选名单。

(三)公示投票(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10月10日后,在《清远日报》刊登候选对象简要事迹,在清远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网站、清城区电子商务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开设“诚信电商企业”评选活动投票平台。根据设定权重,综合纸质、网络、微信、客户端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确定20个入选电商企业和10个提名奖,报区“诚信电商企业”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进行公示。
(四)审核阶段(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10月下旬,由专家、电子商务研究学者组成审核委员会,根据排序条件、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委员会初审意见,对“诚信电商企业”企业排序榜单候选名单进行审定。

(五)表彰奖励(2017年10月21日后)。举办颁奖活动,对清城区“诚信电商企业”进行表彰,颁发奖杯证书。同时,组织各新闻媒体对“诚信电商企业”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六、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在9月30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

(二)申报材料

1.清城区2017年“诚信电商企业”申报表(附件3);

2.清城区2017年“诚信电商企业”示范单位企业自评分表;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网上商品数据证明、上一年度纳税证明、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材料;

5.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

七、相关要求

(一)报送方式。“诚信电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电子商务协会(组委会办公处),邮箱:qyxh2017@qq.com。所有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诚信电商企业”申报表,撰写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附电子文档报送。评选活动文件可登录信用清城网http://credit.qingcheng.gov.cn添加QQ群:146372265进行下载,电子文档报送格式为“XXX(申报单位)诚信电商企业申报材料”。

   (二)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6号楼409;联系人:何杏媚,联系电话:0763-3865448 ;   



附件:1评选对象及评选标准

      2清城区“诚信电商”企业的优惠措施

      3清城区2017年“诚信电商企业”申报表





清远市清城区电子商务协会

2017年7月31日





附件1

评选对象及评选标准

一、评选对象

面向清城区所有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企业,评选出在经营行为、制度执行、消费维权、信息管理等方面诚信规范,运营状况良好、有一定知名度的电商平台、网络零售企业和电商服务企业。

主要包括: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农副产品、家装、家电、日化用品等电子商务企业。

二、评选标准

1.独立法人资格。在清城区内依法注册两年以上(含),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企业。

    2.企业运营良好。电商企业网络年销售额(交易额)2016年度营业收入应达到200万元或以上,获得国家、省、市有关机构的表彰和奖励的企业优先。

3.经营行为规范。认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提供客观而足够的商品、服务信息、在线交易及其支持信息;不制售假冒伪劣及违禁商品,不以次充好;在电商经营中待客热情,语言文明,服务态度良好。

    4.制度执行规范。依法交纳国家税收,无偷税漏税行为;遵守商业道德,无不正当竞争行为;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关系和谐。

    5.消费维权规范。运营超过一年,具备对消费者争端处理的机制和良好纪录;明确提供企业的必要商务信息,如办公地址、商标、联系方法、客户支持方式、争端解决方式等;真实履行对消费者的服务承诺及其服务标准。

6.信息管理规范。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实施保护,无滥用和非授权使用个人信息行为。

三、评选条件和评选原则

(一)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守合同,重信用,不因违法而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罚。

2.坚持质量第一,严把产品、服务质量关,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的监督,不生产、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欺诈消费者。

3.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能公平、公正、圆满解决消费者投诉,投诉解决率指数达到当地同行业先进水平。

4.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构健全,管理科学规范,在国家和地区有关行政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5.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服务优质高效,推行服务承诺制,自觉抵制、纠正和克服各种行业不正之风。

6.信息披露真实充分,宣传内容客观真实,符合实际,不隐瞒缺陷,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7.注重诚信建设,文明创建成绩显著,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富有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社会信誉良好。

8.无其它失信或欺诈行为。

(二)评选原则。评选必须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以规范的制度、统一的标准、严格的程序保证评选质量,优中选优。














附件2

清城区“诚信电商”企业的优惠措施



    第一条   结合信用评选结果,对“诚信电商”示范单位,采取优惠、激励措施为主,纳税评估为辅的管理方式,给予以下鼓励:除专案检查、上级下达的专项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税务部门优先为其提供“绿色通道”快捷服务或纳税提醒、辅导、预约服务,并适当放宽发票用量、限额、税控装置的授权时限。

第二条  对“诚信电商”示范单位办理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动产抵押登记的,实行“绿色通道”,及时优先受理。在组织申报知著名、驰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等荣誉称号时可优先推荐申报,公开其良好信用记录供社会查询。

第三条 除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专项检查、案件专查及协查等外,可以免除劳动保障日常巡查。优先推荐评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可享受企业“绿色通道”快捷服务。 

第四条 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诚信电商”示范单位开办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业务,支持有条件的诚信示范经营户采用债权、股权等方式融资。优先给予企业提供结算、汇兑、转账、委托理财、咨询等多种金融服务,努力降低企业业务结算成本,加快资金周转。 

第五条 在“价格诚信企业”和“明码标价先进单位”等价格荣誉称号评比时可优先推荐申报。



















附件3

清城区2017年“诚信电商企业”申报表

企业全称

企业代码

注册时间

(年/月)

注册所在地

注册资金

(万元)

企业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可另附材料)

主要销售的产品或服务

企业官网/店铺网址

2016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销售额(万元)

   

职工人数(人)

     

利润总额(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初审意见:

(盖章)

      

备注:如有诚信经营相关证明材料,可与申报表一并附上

主办: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清远市清城区信息中心
运行管理:
粤ICP备05033563号
电话:0763-3371173 电子邮箱:qysdzzwzx@126.com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微软IE8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