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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餐饮行业开展“我承诺、我践行《清远文明十二条》”签名承诺活动

发布时间:2017-08-04    来源:清远信用网    字体:[ ]

严禁不文明行为  清城区各餐饮单位纷纷签订承诺书

目前,清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正处在冲刺阶段,为给清城区营造文明的餐饮消费环境,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6月22日下午在湖滨步步高酒店大堂开展餐饮行业“我承诺、我践行《清远文明十二条》”签名承诺活动,承诺签名仪式由该局龚明副局长主持。

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参加签名承诺的餐饮代表发出倡议:不乱扔垃圾,不强行劝酒,不剩菜剩饭,要求每一位餐饮业经营者为打造清远市全国文明城市良好的餐饮业氛围贡献一份力量。倡议还要求全体餐饮单位代表熟知《清远文明十二条》的内容并认真践行,从自我做起,养成文明的良好习惯,树立清城区餐饮业文明新貌。在自身严格遵守“十二条”的同时还要发挥带头作用,引导餐饮消费者自觉落实《清远文明十二条》。

最后,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干部职工和200多名清城区餐饮业代表签订了“我承诺、我践行《清远文明十二条》”承诺书,活动收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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