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设为主页 | ||
关于公布清远市清城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七家企业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通报
关于公布清远市清城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七家企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通报
市发改局、住建局、工商局、交通局、水务局,人行清远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建设文明清远,打击企业欠薪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1号)文件要求,我局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相关规定,将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的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经我局核实,清远市清城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佛山市弘正建筑有限公司、清远市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现通报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当地实际,通过门户网站或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
附件: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表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1日
附件: |
||||||||
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 |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登记注册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与整改主要情况 |
备注 |
|
1 |
清远市清城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
梁鑑英 |
清远市新城西13号区国荣楼二楼 |
集体所有制企业 |
英德市力创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开发英德市望埠镇“望龙城”项目,清远市清城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负责承建,经查,清城一建拖欠148名工人工资共约196.8487万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2015年2月英德市人社局立案查处,清城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不积极履行用工主体支付责任,英德市人社局于2015年9月8日向清城一建做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仍拒绝向工人支付劳动报酬。英德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立案处理。 |
|
|
2 |
佛山市弘正建筑有限公司 |
蒙瑞同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华路A6座5号铺 |
有限责任公司 |
佛山市弘正建筑有限公司在阳山县承建广东陶美建材发展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时,拖欠118名工人工资238万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2017年12月4日,阳山县人社局向弘正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仍拒绝向工人支付劳动报酬。阳山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立案处理。 |
|
|
3 |
清远市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黄烈锋 |
清远市清城区城北三路华美1号楼A梯201号(仅限办公)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清远市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特比热商务酒店内部装饰工程违法发包给自然人黄建识、黄春财;经查,清远市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77名员工工资共143.75万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2017年12月15日,清城区人社局向清远市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单位仍拒绝向工人支付劳动报酬。清城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
|
|
4 |
广东龙联药业有限公司 |
曹雷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荷兴工业园50号 |
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龙联药业有限公司拖欠48名员工2017年2月至7月的工资59.52万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2017年8月14日,清城区人社局对广东龙联药业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单位仍拒绝向工人支付劳动报酬。清城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立案处理。 |
|
|
5 |
清远市新富强投资有限公司 |
邓小华 |
清远市人民三路31号瑞隆广场二号楼2层201房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新富强投资有限公司将瑞隆农产品加工进出口贸易园工程项目违法分包给自然人肖俊涛,经查,清远市新富强投资有限公司拖欠17名员工工资共28.6万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2017年8月11日,清城区人社局向清远市新富强投资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单位仍拒绝向工人支付劳动报酬,清城区人社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
|
|
6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弘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池山庆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滨江中路体育馆宿舍一楼东侧 |
有限责任公司 |
连山亿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将矿山开采业务发包给弘悦公司,弘悦公司将该业务违法转包给自然人彭慧。经查,弘悦公司拖欠15名工人工资20.8万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2017年9月28日,连山县人社局向弘悦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10月11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但该单位仍拒绝向工人支付劳动报酬。连山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
|
|
7 |
清远市伟豪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陈嘉豪 |
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办沙田村委会柑仔园过岗岭(伟豪驾校内) |
有限责任公司 |
清远市伟豪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拖欠黄卫彬、黄瑞嘉等7名员工2016年3、4月,2017年3、4、5月的工资合计85817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2017年7月5日,清城区人社局对清远市伟豪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单位仍拒绝向工人支付劳动报酬。清城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立案处理。 |
|
主办: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清远市清城区信息中心 运行管理: 粤ICP备05033563号 电话:0763-3371173 电子邮箱:qysdzzwzx@126.com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微软IE8以上浏览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