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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市场监督管局、消委会对某环保材料企业 开展行政约谈和普法教育

发布时间:2020-03-20    来源:清远信用网    字体:[ ]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局、消委会对某环保材料企业

开展行政约谈和普法教育


    为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12月31日,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同清城区消委会对某环保材料企业召开行政约谈工作会议。

    约谈会上,区消委会对被约谈企业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并逐一指出消费者对该公司的投诉举报热点:一是商家未遵守合同条款,业务进行过程中加收费用。二是消费者表示销售人员涉嫌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行为。三是消费者反映商家不具备建设房屋资质,答应为消费者建房,涉嫌存在超经营范围的情况。

    针对被约谈企业存在问题,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伟青同志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阐明约谈目的在于增强政府部门与企业的沟通与对接,巩固普法教育效果,帮助企业顺利化解消费矛盾,促使企业诚信经营、良性发展,帮助企业顺利化解消费矛盾,维护社会良好经济秩序。二是提醒企业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依法经营。法律底线不能破,违法的事情坚决不做;偷工减料、缺斤短两、质次价高的亏心事坚决不做。三是要求企业认真分析查找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改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加强各销售环节的内部管理,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格式合同。最重要的是要抓好落实,言必信、行必果,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改有所获。四是企业要服务好市民、服务好社会。多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思考,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良好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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