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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0    来源:清远市工商局     字体:[ ]

关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正式投入使用的通知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现已正式投入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互联网,免费查询我市乃至全国工商机关登记在册各类市场主体的有关信息,现将有关查询问题告知如下:

一、进入方式:可通过两种方式进入系统。

(一)点击“清远市工商局政务外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进入;

(二)输入网址:http://gsxt.gdgs.gov.cn/,进入。

二、查询方式:

(一)输入企业注册号查询;

(二)输入企业全称精确查询或企业名称关键字模糊查询。模糊查询结果记录多于5条时,可输入更精确的查询条件进行再次查询。

三、查询范围:

各级工商机关登记在册的所有商事主体(含按传统登记模式登记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

四、公示内容:

(一)工商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由工商部门提供,从今年3月1日起,商事主体通过各级工商机关使用省局业务系统办理登记或备案等业务完毕后,该商事主体的信息实时同步在此系统公示。

1、登记信息。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信息及企业变更信息。

2、备案信息。

包括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及分支机构信息。

3、行政处罚信息。

包括企业因违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规被工商部门作出处罚的记录。

(二)商事主体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主要是由商事主体按照规定报送、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和获得许可的信息,商事主体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主办: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清远市清城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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