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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盘兴农民专业合作社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3441802MA55RUBA1T
法人代表姓名: 盘鉴兴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127********2055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清城市监处罚〔2022〕2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0年12月31日经核准登记成立,领取了《营业执照》,到2022年6月30日止,当事人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因当事人经办人疏忽,导致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2021年的年度报告。
处罚依据: 根据我们查明违法事实,当事人能主动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参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行为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0.3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9-06
处罚有效期: 2099-09-07
公示截止期: 2025-09-06
处罚机关: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2MB2D268207
数据来源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2MB2D268207
备注:
主办: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清远市清城区信息中心
运行管理:
粤ICP备05033563号
电话:0763-3371173 电子邮箱:qysdzzw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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